各相关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水平,我局制定了《天河区公开遴选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要求执行,并在规定时间做好相关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5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0-38622512/38622527)
天河区公开遴选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进校参与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穗教转〔2024〕1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管理的通知》(穗教基教〔2023〕5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我市课后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24〕8号)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河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第三方机构必须在遴选中保证报送材料及自述内容的完整、真实、有效,在与学校合作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中讲诚实与守信用,保证服务质量。
(二)强化责任。第三方机构必须有教育情怀,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在适度合理回报基础上,把家长需求、学校资源有机融合,助益学生素质发展。
(三)公益普惠。第三方机构必须立足服务学生、服务社会。严禁以课后服务的名义乱收费;严禁第三方机构利用课后服务植入商业广告,在学校进行商业宣传、商业营销。
二、遴选条件
参与遴选的第三方机构应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办学资质。依法取得业务主管机关的办学许可证,在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法人登记3年以上;近3年年审合格,无违法纪录。
(二)专职人员。专职人员规模不少于20人,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且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师风师德的不良记录。其中不少于60%的专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有3名专职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曾辅导学校学生(团队)参加非学科类比赛,获得区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或曾取得非学科类比赛相关技能奖项。
(三)办学场地。具有合法、稳定、超过2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能够保证机构的规范化运转及日常培训、托管、教学等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含非学科类培训项目,且开发了有利于提升学生道德素养、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健康水平、艺术素养、兴趣特长潜能等的课程。
(五)收费标准。第三方机构在天河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的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天河区少年宫同类型课程平均课时收费标准,且要明显低于该机构在校外提供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同一所学校不同校区就同一项目的收费标准应当保持一致。
三、遴选流程
(一)报名确认。(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30日工作日的9:00-12:00或14:00-18:00;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四号楼201室)报名材料包括:(1)《天河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遴选报名表》(详见附件);(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正、副本;(3)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4)机构聘用的专职人员劳动合同、缴纳满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清单;(5)机构聘用专职、兼职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现实表现证明等材料;(6)其他能证明机构实力的资信文件,如教师的获奖证明、开展课程情况等。所有报名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完整、真实、有效,除报名表外其他材料均现场核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二)材料审查。(2025年4月17日至30日)对报名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材料审查,报名材料中的资质资料只要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材料审查不合格。在材料审查后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提出建议入围名单。材料审查不合格的第三方机构不能进入入围名单。
(三)征求意见。(2025年5月1日至5日)报名截止后,将所有报名的机构名单转发给区内各学校,征求学校的意见,对曾出现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违反校园安全管理条例、聘用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等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一票否决。
(四)场地审查。(2025年5月6日至11日)对第三方机构进行场地审查。第三方机构负责人应介绍本机构办学的基本情况并接受提问,根据现场评估、查阅资料,对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查。若场地审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入围资格。
(五)问询答辩。经前四轮遴选后入围的第三方机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本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能力进行阐述,并对现场评委的问询进行答辩,若问询答辩不合格的,将取消入围资格。问询答辩的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入围公示。经五轮遴选后入围的第三方机构名单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形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第三方机构即可作为天河区可引进至校内开展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后续可参加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比选。
(八)学校比选。有引进需求的学校,应按照《天河区校内课后服务引入第三方指导意见》的要求做好比选工作,比选过程中,对已建立党组织或联合党支部的第三方机构,要求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后可对其酌情加分,优先合作。
四、建立退出机制
引进了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各义务教育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学校、学生、家长三方的满意度跟踪和监管,对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第三方机构,原则上学校可终止与其合作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将该情况进行标注,作为下一轮遴选的重要依据。
对出现有下列问题的第三方机构,坚决取消入校资质,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学生服务的有关衔接工作,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有权将该第三方机构从入围名单中移除,且该第三方机构三年内不得在天河区从事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所造成的损失由第三方机构自行承担。
1.在学校面向师生、家长的满意度评价中,学期综合满意度低于80%且不愿按校方要求配合整改;或学年综合满意度低于80%;
2.出现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人员);
3.服务水平低下;
4.恶意在校招揽生源;
5.不按规定提供服务;
6.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
7.违背校园安全管理条例;
8.聘用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等;
9.其他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