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跨区域维权服务效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1家第三方机构承担“金融创新支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异地维权援助体系建设”项目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金融创新支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异地维权援助体系建设
(二)项目数量:计划立项1项。
(三)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项目经费:总预算为10万元。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金融创新方面:参入探索的保险公司不少于3家,调研的中小企业不少于10家。项目实施期内,初步完成“知识产权异地维权援助险”的调研和险种设计。
2.行政、司法、仲裁、调解有效衔接推广方面:开展宣传培训不少于2场,新增专家库成员不少于50名,协助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不少于5宗次。
3.异地协同方面:协助发起成立重点区域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区(县)级联盟,协助建立知识产权纠纷高效解决的异地协作机制,成员单位主要为相关区(县)知识产权部门。首批联盟成员单位不少于10个,召开线上会议不少于2次。
4.项目实施期结束,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以下成果:
主成果:
项目结题报告一份。
子成果:
(1)“知识产权异地维权援助险”开发设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调研报告一份;
(2)“知识产权异地维权援助险”险种条款设计方案一份;
(3)专家库新增专家名单一份;
(4)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议方案一份;
(5)重点区域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区(县)级联盟协议一份;
(6)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跨区协作机制一份。
(二)工作要求
项目实施期间需做好工作台账,承接单位定期向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工作进度,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
三、申报主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必须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满足申报主体基本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区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区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及行政处罚记录。
(二)申报单位应当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具备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工作团队和较广泛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服务类专家库。
五、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工作方案;
3.申报单位的资质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5.申报单位具有同类项目经验或优势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认为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申报方式和受理时限
申报单位须在2025年4月15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须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公章)提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龙腾街8号302),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金融创新支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异地维权援助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10日
(联系人:龙思、张嘉俊,联系电话:020-85021811,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龙腾街8号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