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5年8月4日受理广州市天河区绿化管理中心提出的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为因紧急抢险先行砍伐树木补办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批复如下:
一、许可内容
因应急抢险需要,同意你单位先行砍伐处理天河区科韵路棠下小学附近的桃花心木1株(胸径39.4厘米)、科韵路天韵阁附近的台湾相思1株(胸径32.5厘米)、天坤二路奥林匹克学校东向西约80米处的白兰1株(胸径10厘米)。
二、相关要求
1.申请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补植相应树木,或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周边绿化环境。
2.因绿化处理而产生的投诉,由申请单位负责解决处理。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5年8月4日
(联系人:杨敏深,联系电话:020-3862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