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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00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1009号)

发表时间:2025-04-08 13:22:16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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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銮利贸易有限公司、王刚、谭姝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经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广州銮利贸易有限公司提交虚假地址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将“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2505房(仅限办公用途)”登记为广州銮利贸易有限公司的住所信息。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0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0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銮利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090479C)、王刚、谭姝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8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00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00号)的公告(广州銮利贸易有限公司、王刚、谭姝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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