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04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1013号)
发表时间:2025-04-08 13:44:01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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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区林丝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德胜、吴宏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经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广州天河区林丝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地址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将“广州市天河区万科华旭街2号1136房”登记为广州天河区林丝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住所信息。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0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0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天河区林丝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4R9X5R)、黄德胜、吴宏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8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01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04号)的公告(广州天河区林丝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德胜、吴宏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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