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18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1042号)
发表时间:2025-04-10 14:24:49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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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恒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耀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肖保伟、何泽晨、潘观祥、李江:
经查明,广州市恒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耀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州市恒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耀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2月25日变更登记(备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1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1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市恒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耀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093781925U)、肖保伟、何泽晨、潘观祥、李江).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1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042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18号)的公告(广州市恒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耀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肖保伟、何泽晨、潘观祥、李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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