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泡贸易有限公司、吕闯、于鑫荣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经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广州建泡贸易有限公司提交虚假地址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将“广州市天河区万科华旭街1号1023房”登记为广州建泡贸易有限公司的住所信息。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8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27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24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482号)的公告(广州建泡贸易有限公司、吕闯、于鑫荣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