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403-404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1310号)
发表时间:2025-04-29 13:17:41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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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隆卷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隆卷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常松、卢江连、熊运、皮炉炉:
经查明,广州市隆卷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隆卷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市隆卷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隆卷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403-40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
1.穗天行审撤字〔2025〕40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隆卷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隆卷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2693645)、凌常松、卢江连).pdf
2.穗天行审撤字〔2025〕40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熊运、皮炉炉).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29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31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403-404号)的公告(广州市隆卷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隆卷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凌常松、卢江连、熊运、皮炉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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