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营海商贸有限公司、张爱国、郭景、李水营、陈海平:
经查明,广州营海商贸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营海商贸有限公司取得的行政许可。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406-40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
1.穗天行审撤字〔2025〕40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营海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050639355J)、张爱国、郭景).pdf
2.穗天行审撤字〔2025〕40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李水营、陈海平).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