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410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1315号)
发表时间:2025-04-29 14:04:52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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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搜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毛小娟、黄旭辉、邢雪松、李秀芳、张玮、余逸群:
经查明,广州搜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搜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开业)登记。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41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5〕41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搜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HG1F8T)、毛小娟、黄旭辉、邢雪松、李秀芳、张玮、余逸群).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29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315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410号)的公告(广州搜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毛小娟、黄旭辉、邢雪松、李秀芳、张玮、余逸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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