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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30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1443号)

发表时间:2025-05-13 17:11:00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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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悦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朱亚水、范志林、李丹源:

  经查明,广州悦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7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时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我局拟撤销广州悦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7日登记(备案)“朱亚水”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的事项并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的事项恢复为“李丹源”。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3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3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悦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7M2TNH5Q)、朱亚水、范志林、李丹源).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13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44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30号)的公告(广州悦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朱亚水、范志林、李丹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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