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328号),撤销广州发过陶瓷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虚假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公告该3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见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16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486号--关于广州发过陶瓷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的公告.pdf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328号),撤销广州发过陶瓷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虚假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公告该3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见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16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486号--关于广州发过陶瓷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