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奥珍劳务有限公司、刘志刚、张训领:
经查明,广州奥珍劳务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奥珍劳务有限公司2019年3月20日设立(开业)登记。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48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5〕48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奥珍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MYDG3J)、刘志刚、张训领).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19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48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481号)的公告(广州奥珍劳务有限公司、刘志刚、张训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