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诗敏:
经审查,本机关于2022年10月20日对广州市尚渡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59ANG11F)作出《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2〕698号),但未穷尽手段送达行政文书,我局依法撤销《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2〕698号),并将广州市尚渡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主体状态恢复到2017年10月17日变更登记(备案)。因通过邮寄方式向你送达时拒收,现向你公告送达《关于撤销<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2〕698号)的决定》(穗天行审纠字〔2025〕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纠字〔2025〕3号--关于撤销《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2〕698号)的决定(罗文龙、卫诗敏).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