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72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1594号)
发表时间:2025-05-27 15:04:34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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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熹尚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赛鸿贸易有限公司)、陆惠、王洪贝:
经查明,金熹尚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赛鸿贸易有限公司)隐瞒申请人的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金熹尚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赛鸿贸易有限公司)将王洪贝备案为监事的事项。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7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72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金熹尚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赛鸿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M27B3M)、陆惠、王洪贝).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27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59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72号)的公告(金熹尚国际贸易(广州)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赛鸿贸易有限公司)、陆惠、王洪贝).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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