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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73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1595号)

发表时间:2025-05-27 15:05:56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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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酥轩商贸有限公司、李汉强、郑远征、周欣欣:

  经查明,广州酥轩商贸有限公司隐瞒申请人的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广州酥轩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将李汉强变更登记(备案)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7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7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酥轩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59A9R3XD)、李汉强、郑远征、周欣欣).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5月27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595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573号)的公告(广州酥轩商贸有限公司、李汉强、郑远征、周欣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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