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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08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1831号)

发表时间:2025-06-16 11:14:42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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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磷疏百货商行:

  经查明,广州磷疏百货商行于2023年10月7日设立(开业)登记时隐瞒申请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存在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我局拟撤销广州磷疏百货商行设立(开业)登记。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络,现向你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0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0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磷疏百货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D09LLK46)).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6月16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183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608号)的公告(广州磷疏百货商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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