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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01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2233号)

发表时间:2025-07-29 17:26:54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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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华平:

  经查明,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AR1F16)于2022年8月11日申请变更登记(备案)时,有你通过工商注册身份验证APP(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身份查验并完成实名验证的记录,不存在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冒用你身份信息申请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形,我局依法作出不予撤销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将你登记(备案)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的事项的决定。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络,现向你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0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0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吕华平-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29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23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01号)的公告(吕华平-广东中经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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