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烟雨小楼互联网有限公司、丁江龙、于涛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经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广州烟雨小楼互联网有限公司提交虚假地址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将“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1306房自编C3房(仅限办公用途)”登记为广州烟雨小楼互联网有限公司的住所信息。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73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4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26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732号)的公告(广州烟雨小楼互联网有限公司、丁江龙、于涛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