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654号),撤销广州智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KQUD47,注册号:440106004957146)的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公告该公司营业执照作废。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7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322号--关于广州智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作废的公告.pdf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654号),撤销广州智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KQUD47,注册号:440106004957146)的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公告该公司营业执照作废。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7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322号--关于广州智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作废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