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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10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2428号)

发表时间:2025-08-21 11:14:53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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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开雄:

  经查明,广州亿居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29M46L)于2019年11月27日申请设立(开业)登记时,有你通过工商注册身份验证APP(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身份查验并完成实名验证的记录,不存在广州亿居贸易有限公司冒用你身份信息申请设立(开业)登记的情形,我局依法作出不予撤销广州亿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将你登记(备案)为股东、监事的事项的决定。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络,现向你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1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1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戴开雄-广州亿居贸易有限公司).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21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42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10号)的公告(戴开雄-广州亿居贸易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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