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迅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志明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李泽涛、林治瑜:
经查明,广州市迅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市迅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取得的行政许可。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909-911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1.穗天行审撤字〔2025〕909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迅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EYXM3L)、李志明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2.穗天行审撤字〔2025〕91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李泽涛).pdf
3.穗天行审撤字〔2025〕911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林治瑜).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