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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15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2820号)

发表时间:2025-10-10 16:36:35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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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运忠:

  经查明,无证据证明广州宸宇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40Y14W)于2020年1月8日办理公司设立(开业)登记过程中存在冒用你身份信息的行为,我局依法作出不予撤销广州宸宇建材有限公司设立(开业)登记的决定。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络,现向你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1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15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任运忠-广州宸宇建材有限公司).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1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820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不予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不予撤字〔2025〕115号)的公告(任运忠-广州宸宇建材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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