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946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2826号)
发表时间:2025-10-10 09:15:46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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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永序商贸商行(个人独资)、王佳琪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经查明,广州永序商贸商行(个人独资)提交虚假住所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将“广州市天河区棠德东一街17号103房”登记为广州永序商贸商行(个人独资)的住所信息。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94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94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永序商贸商行(个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EK4TAN39)、王佳琪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1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82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946号)的公告(广州永序商贸商行(个人独资)、王佳琪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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