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合寿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许以弟、李硕:
经查明,广州合寿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依法撤销广州合寿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设立(开业)登记。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95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字〔2025〕95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合寿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许以弟、李硕).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20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2905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956号)的公告(广州合寿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许以弟、李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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