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074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3173号)
发表时间:2025-11-17 14:15:55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浏览量:
-
A+大
A+中
A+小
广州瑜菁文具有限公司、陆燕兰、李紫瑜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经查明,广州瑜菁文具有限公司提交虚假住所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将“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2号1105房”登记为广州瑜菁文具有限公司的住所信息。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07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074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瑜菁文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1AAN96)、陆燕兰、李紫瑜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17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317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074号)的公告(广州瑜菁文具有限公司、陆燕兰、李紫瑜及相关利害关系人).pdf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