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086号)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5〕3238号)
发表时间:2025-11-21 16:42:22
信息来源:区政务和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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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盛医疗器械(广州)有限公司、黄东明、黄观振、李嘉慧、曾善文:
经查明,鸿盛医疗器械(广州)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撤销鸿盛医疗器械(广州)有限公司将曾善文备案为监事的事项。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络,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08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086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鸿盛医疗器械(广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59AAT19A)、黄东明、黄观振、李嘉慧、曾善文).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21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3238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5〕1086号)的公告(鸿盛医疗器械(广州)有限公司、黄东明、黄观振、李嘉慧、曾善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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