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汇特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3144743XG):
经审查,第三人与你司及申请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所规定的情形,本机关决定中止对你司涉嫌冒用身份信息取得企业登记的调查。因通过邮寄方式向你送达时无法与你取得联络,现向你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中止调查决定书》(穗天行审止字〔2025〕1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506-2室;
邮政编码:510663;联系电话:020-37690337;
附件:穗天行审止字〔2025〕1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中止调查决定书(广州汇特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3144743XG)).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21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3243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中止调查决定书》(穗天行审止字〔2025〕17号)的公告(广州汇特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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