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967号),撤销广州林居百货商行等7556家企业的虚假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公告该7556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见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24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3297号--关于广州林居百货商行等7556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的公告.pdf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穗天行审撤字〔2025〕967号),撤销广州林居百货商行等7556家企业的虚假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公告该7556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见附件)。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24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5〕3297号--关于广州林居百货商行等7556家企业营业执照作废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