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规划,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公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天河高新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规划面积为1617.4132公顷,由三个区块组成。区块一(北部片区)规划面积为107.39公顷,四至范围:东至柯木塱南路南至火炉山,西至华南快速路,北至广汕路;区块二(中部片区)规划面积为264.37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岑村新村,南至环城高速,西至华南快速路,北至火炉山;区块三(南部片区)规划面积为1245.6532公顷,四至范围:东至珠吉路,南至广园高速路,西至科韵路,北至华观路。
天河高新区北部片区立足现状,以孵化器为依托,结合产业带和产业园规划,重点发展医药研发与健康管理服务,布局生物医药、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研发及疾病预防、健康监测、养老等健康服务产业,同时联动周边区域培育智能医疗设备产业。中部片区结合华观路产城融合带,依托龙头企业,联动智慧城核心区,构建智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带动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智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硬件、卫星导航等模拟仿真测试应用现代都市工业。南部片区结合广棠与小新塘片区建设,联动多区域,发展工业互联网、5G、元宇宙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布局北斗应用、无人机等现代都市工业研发设计,并依托产业基础发展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天河高新区在规划上以产城融合为理念,打造宜居宜业之地。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产业园内各片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均经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分别排入大观污水处理厂、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理和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上述污水处理厂均为综合性的废水处理设施,其主要处理服务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和预处理至满足接收条件后的工业废水。
本规划区污水总量为3.8636万m3/d,分别占大观净水厂、猎德净水厂和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现状收纳污水量的4.00%、1.42%和3.04%,在收纳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纳污能力范围内,并且其水质大部分为典型的生活污水,不会对大观净水厂、猎德净水厂和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因此,按照《广州市供水系统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规划建设规模要求,上述污水处理厂未来具备接收本项目新增废水的条件。
目前,产业园内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因此,规划新增废水均能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汇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集中处理率达到100%。产业园本次规划不会对区域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规划主要以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商业、商务、政务服务、生态休闲、滨水居住、绿色市政为主;本次规划后,产业以新兴数字科技与信息产业、文化创意商务和生物医药产业为主要产业类型,因此除少量生物医药试验有机废气外,其余产业基本不会产生工业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规划实施后生物医药试验有机废气需设立局部或整体废气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设施,并且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生产研发及各类经营活动,确保达标排放;商住户产生的燃料废气和油烟均经治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地下车库内的空气进行机械通风换气,并高于地面2.5m以上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甚小;规划片区区内市政道路,汽车尾气属移动线源,源强较小,且区域大气扩散条件较好,道路行驶汽车尾气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规划区域功能以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多元服务及产业融合配套商居为主,产业聚焦现代都市工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商务与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基本无传统工业废气产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有限。
3、地下水环境影响:经分析,规划区在落实正常防渗措施情况下,规划实施对区内及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可以接受。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规划区内各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措施,谨防污水渗漏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声环境影响:在落实噪声防护、优化布局情况下,对规划区内及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影响: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工业固废的处理处置。规划实施后,规划区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其他工业固废应分类处理,通过回收综合利用、送至垃圾焚烧处理厂或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等措施,产业园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天河高新区产业园规划不会对所在区域生态系统带来明显不良影响,整个生态系统仍基本处于良性状态。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风险为水、大气环境、危险废物等污染风险事故,通过对规划区内各类企业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可显著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减轻规划项目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产业园内各建设运营单位严格落实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区域与企业之间的风险防控联动,可以有效减轻风险发生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雨污分流、规划区各类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依托的净水厂处理,经净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规划区内企业各自采取合理、可行的废气治理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优化规划区布局并设置必要的环境防护区域。
3、地下水: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将企业生产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防治;针对不同生产区域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分区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
4、噪声:对重点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和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建议在交通路段设置限速、紧鸣喇叭等降噪措施,并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来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
5、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尽量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生态:通过生态恢复、水生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措施,缓解产业园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步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规划区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处理方案,提出严格的大气、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前提下,通过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大环保监管力度基础上,天河高新区规划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次规划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广州天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所影响区域的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按照公众意见调查表格式(见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和规划后续实施过程中采纳落实。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机构联系和反映。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查阅报告书简本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取阅。
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规划组织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规划组织单位、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九、相关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