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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4-28 11:29:04 信息来源:广州12345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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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办理注销时,应由哪些人做支付宝实名?

处理状态已发布
留言时间2026-04-28 11:29:04
事项内容信息保密:否
信息公开:是
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请问公司合并后办理注销时,应由哪些人做支付宝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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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信息
回复单位天河区政府
回复情况您好!按实名指引《广州市登记注册身份验证操作指引》,因合并或分立未清算的公司,由“法定代表人、合并或分立后的股东,经办人”实名,合并注销这种是没有清算组的。2026年4月28日
答复时间2026-04-28 13: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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