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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生育医疗及待遇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18 17:02:39 信息来源:广州12345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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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信息
事项主题反映生育医疗及待遇问题处理状态已发布
留言时间2024-07-18 17:02:39
事项内容反映问题类别个人
诉求内容:公司买社保工资基数是2300元申请生育津贴平均工资也是2300元计算生育津贴吗?
事项附件
事项图片
  处理信息
回复单位广州政务
回复情况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生育医疗及待遇问题,根据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现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87号)第十五条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建议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单位医保缴费基数信息:单位缴费历史打印的事宜,办理条件:在广州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查询本单位医保缴费情况;办理程序如下:网办流程:参保单位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gdzwfw.gov.cn ),进入“广州市—广州市医保局—公共服务—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申请。窗口办理:参保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经办人携带有关资料到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办理。本次咨询仅供参考,请您咨询后尽快确认办理,具体以部门受理指引为准。2024年7月19日
答复时间2024-07-19 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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