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约考试成功后,需要取消考试预约的可选择以下方式办理:
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前往现场窗口(受理的车管所,带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的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2.由学员书面委托驾校代办取消预约考试;
3.可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提前一天申请取消预约,申请后,系统自动取消,并通过短信、APP消息告知申请人。操作流程:交管“12123”首页----更多----业务中心----驾驶证业务栏(考试预约)----取消考试预约----(短信验证)。
在业务窗口申请的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在交管12123 APP申请的须在考试前一天申请。
业务受理或学籍属于岑村的前往岑村车管所、白云分所、荔湾分所办理;
业务受理或学籍属于番禺的前往番禺分所(广州市番禺区景观大道南1008号)办理;
业务受理或学籍属于花都的前往花都分所(广州市花都区芙蓉大道61号)办理;
业务受理或学籍属于增城的前往增城分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东1号)办理;
业务受理或学籍属于从化的前往从化分所(广州市从化区青云路353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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