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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贷款情况时发现有异地贷款记录,但实际上并未在异地申请过公积金贷款。请问该怎么处理?

发表时间:2025-05-27 15:13:41 信息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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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范贷款风险,防止一人多贷,职工凡是开具过《异地贷款证明》的,除了已提交“不予贷款”的异地贷款回执且回执经中心审批通过外的,其他情况均视为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故职工若发现有异地贷款记录但实际上未在异地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应尽快提交勾选了“不予贷款”的《异地贷款证明》回执到中心审核。如《异地贷款证明》丢失的,可按第十点指引补打或以《未使用异地贷款证明情况说明》代替。如有疑问,可向中心直属网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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