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资金授权支付用款额度使用与管理的通知》。明确财政资金用款额度使用与管理原则、审核规则与执行要求、动态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等规则,设定“红色”、“橙色”“黄色”三级预警处理和通报反馈机制,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资金申报和使用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全面践行“过紧日子”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库款透支风险,保证我区财政运行平稳、安全。经统计,自6月1日实施《通知》管理规则以来,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月度结余率同比5月下降78%,库款调度效能明显提升,有力保障了各类项目资金需求,资金使用和管理更加精细、科学、有效。二是自7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通过数字化、自动化、全覆盖、实时化的监控手段,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看得见、管得住、可溯源”,从而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使用效益,为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和约束力、优化财政管理和决策、提升库款管理水平、服务单位财务管理以及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和银行账户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和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