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广州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广州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坚持政治标准,注重实绩导向,严格程序,保证质量。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各行各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
劳动模范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天河区作为广州中心城区,正坚定不移地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州实践中勇当尖兵,在天河建区40周年之际,更需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希望全区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紧扣天河区“1212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需求,积极发现和推荐身边值得学习的榜样,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为天河区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二、评选范围
2020年以来,在我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以及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工作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
广州市劳动模范:授予企事业单位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
广州市先进工作者:授予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广州市先进集体:授予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所属车间班组(科、室)
三、申报材料下载
推荐材料表格及填报要求和说明可登录广州市总工会门户网站(网址:www.gzgh.org.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天河区推荐工作安排
请天河区各推荐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天河区总工会维权工作部。
联系咨询方式:
天河区总工会维权工作部,联系人:杨新科、李丽,联系电话:020-3862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