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天河动态 > 通知公告 > 其他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七枝公餐饮店 工伤认定举证告知书公告

发表时间:2025-09-25 14:34:05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
A+ A+ A+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  告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七枝公餐饮店:

  杨美春向本局反映其于2025年6月30日12时30分许在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七枝公餐饮店上班时,切蒜时切到左拇指,后至广州和平骨科医院救治。本局已受理杨美春工伤认定申请一案,正向你单位公告本案举证告知书(穗天人社工伤举〔2025〕347号)。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现要求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局领取上述文书,并配合本局调查核实本案事实。逾期或者不配合调查的,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本局将依法处理。联系地址: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303执法三科,电话020-87581211。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关闭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