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告
广州泊浪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你单位的工伤职工温智伟,身份证号码:440182**********1512,反映你单位不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提出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申请。我中心于2025年8月29日向你单位发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但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未能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该通知书。相关内容如下:
请你单位进行确认温智伟反映情况是否属实并反馈意见。
单位反馈意见:
经核实,我单位属于下列 (请填列“第几种情况”):
一、上述情况属实,我单位同意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支付该工伤职工应该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二、上述情况属实,我单位无法支付该工伤职工应该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社保经办机构将对该工伤职工进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同时取得要求你单位偿还的权利。如你单位仍不偿还,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三、上述情况不属实,我单位已经按规定支付了该工伤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共支付 元(请单位提供相关收据或银行凭证)。
同时 (填“存在”或“不存在”)应付未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应付未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我单位 (填列“同意”或“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足额支付。
联系人:唐小姐,联系电话:020-87226560
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政务服务中心4楼。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