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市天河区猎德禾美美肌中心(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申请人曹可芳诉被申请人广州市天河区猎德禾美美肌中心(个体工商户)劳动争议案(穗天劳人仲案〔2025〕6074号)已依法作出仲裁裁决。因无法与你中心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中心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裁决书》。
裁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在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5月2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7日期间的工资差额1605元;
三、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6764.44元;
四、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5年5月22日解除劳动关系。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公告在欧宝娱乐官网门户网站公告。你中心可到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一楼大厅窗口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朱惠明,电话:020-87573709);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