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5〕184号)文件要求,现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投诉举报核查机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举报投诉范围
(一)招聘录用环节存在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公开选拔等不公平不公正行为;
(二)在岗人员存在“吃空饷”、冒名顶替、长期不在岗、人岗严重不匹配等违规在岗行为;
(三)用人单位存在虚报冒领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等资金违规行为;
(四)区、街工作人员或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在公益性岗位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
(五)其他违反国家、省、市及我区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二、统一受理平台
(一)电话举报:020-87542034。
(二)信函举报: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47号天河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市场部(邮寄地址)。
(三)现场举报:可前往区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部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反映。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举报时请说明被举报人姓名、工作岗位、违规详情等信息,以便于核实;对所举报信息不全无法进一步核实的将不予受理;对存在恶意中伤、无中生有、挟私报复等行为的,不予受理。
(三)受理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该公告在公益性岗位政策实施期间长期有效。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