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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主违法建设处理公告

发表时间:2025-12-04 15:46:00 信息来源:五山街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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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0号楼(地址:天河区粤垦路春晖苑住宅小区南塔)天面存在历史搭建的简易结构建(构)筑物,该建(构)筑物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加建,涉嫌违法建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周边走访了解,尚无法确定前述简易结构建(构)筑物的建设单位或个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作出处理,请上述建设当事人(含建设人、使用人或其他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机关(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岳洲路33号二楼(岳洲社区居委会对面);联系人:林工;电话:020-85285655)认领该建筑物,依法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并配合开展后续调查。

  公告期满无人认领该建筑物权属或未主张相关权利的,上述建(构)筑物视为无主违法建(构)筑,本机关将依法进行拆除处理。

  特此公告。

  欧宝娱乐官网五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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