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各涉农企业:
为确保我区2025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穗农函〔2025〕309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与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监测要求
(一)申报
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按《通知》要求执行,企业通过广州市农业产业化统计系统(网址为:https://112.94.68.237/portal/)完成网上申报,并同步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二)监测
纳入今年运行监测范围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详见附件2),通过广州市农业产业化统计系统(网址同上)完成网上监测填报,并同步报送相关监测材料。
二、申报与监测时间
申报或监测企业务必于2026年1月12日完成网上填报及纸质材料提交。
申报与监测企业将纸质材料提交我局后,我局将开展材料初审、现场核查工作,并将征求发改、税务、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区政府同意后,正式行文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如未按要求按时递交资料,造成该申报与监测工作延误的,由申报与监测企业承担责任。
三、材料要求
企业将相关材料按照《通知》要求顺序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双面,要有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并在装订成册的材料上加盖骑缝章,形成整本申报/监测材料。
通过系统打印的《广州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监测表》(一式三份,每页盖章)纸质版、盖章扫描版及上述整本材料盖章扫描版于2026年1月12日前报送我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
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0日
(联系人:赖丽颖、李铭丽,联系电话:020-3862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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