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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宣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补正决定书公告送达(穗天劳人仲案〔2025〕8055号)

发表时间:2025-12-17 14:11:42 信息来源: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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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市宣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董家正诉被申请人广州市宣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穗天劳人仲案〔2025〕8055号)已依法于2025年11月19日作出《仲裁裁决书》,因存在计算错误、遗漏等事项,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仲裁补正决定书》。因无法与你司取得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仲裁补正决定书》。

  补正结果如下:

  一、将《仲裁裁决书》第1页正文内容倒数第3行至第4行“被申请人支付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期间工资50505.31元”补正为“被申请人支付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期间工资52505.31元”;

  二、将《仲裁裁决书》第3页正文内容第11行至第12行“故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期间工资50505.31元”补正为“故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期间工资52505.31元”;

  三、将《仲裁裁决书》第3页正文内容倒数第4行至第5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期间工资50505.31元”补正为“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期间工资52505.31元”

  四、除上述补正内容外,《仲裁裁决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公告在欧宝娱乐官网门户网站公告。你司可到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三楼308室领取上述《仲裁补正决定书》(联系人:叶玉婷,电话:020-87573709);如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日期,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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