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广州市文物局关于理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引》的具体要求,经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论证、会议研究等程序,拟将天河区5处原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公布为区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区登记)。现将名录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3月4日起至2026年3月10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文物认定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于规定时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交异议说明。异议材料应包含文物名称、异议理由、事实依据,以及异议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匿名或信息不全的异议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对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逾期提交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0-3862216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5号楼5楼
附件 天河区5处原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公布为区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区登记)名录.xlsx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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