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广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广州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天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经文物线索征集、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论证等程序,拟将19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登记公布为天河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现将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4月1日。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文物认定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于规定时限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交异议说明。异议材料应包含文物名称、异议理由、事实依据,以及异议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匿名或信息不全的异议不予受理)。我办将按照有关程序对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逾期提交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0-3862216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5号楼5楼
附件 拟登记公布为天河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单(第二批).xlsx
广州市天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天河政府网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