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道路运输企业: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规定,我局将对辖区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车辆依法予以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
1、广州奇岭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证的(详见附件1)。
2、69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营运和报停状态)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详见附件2)。
现将上述信息进行公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的企业应将相关证件交回原发证机构归档(如核发电子证照的,无需交回)。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半年且未申请到期换证的企业名单.xlsx
2.审验有效期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的营运车辆清单.xlsx
广州市天河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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