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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金融城资源集运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6-05-27 16:32:28 信息来源: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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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试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文件穗办〔2009〕22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现对“天河区金融城资源集运中心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河区金融城资源集运中心项目

  2.项目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天河区前进街道黄埔大道东路与广州环城高速桥底东侧地块(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4052平方米,主要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规模4个厢,总运转能力150吨/日;以及附属用房和室外工程等,项目采用全埋式、公园式建设。

  5.项目总投资:7652万元(具体以概算批复金额为准)。

  6.项目建设工期:项目计划从2026年1月开展前期工作,到2027年9月完成项目整体建设。

  7.项目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能改善广州市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能力不足的问题,改善市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项目实施涉及的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对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自公示之日起7个日历天,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3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地址)。

  咨询机构:多贝建筑设计(西安)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南路1589号南飞住鸿广场3幢1单元7层10732室

  联系人:曾工  电话:13726724759

  邮箱:821496741@qq.com

  项目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号(兴华楼)

  联系人:庞杰

  电话:020-8754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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