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50号住宅楼南侧存在历史搭建的简易结构建(构)筑物,该建(构)筑物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加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周边走访了解,尚无法确定前述简易结构建(构)筑物得建设单位或个人。
依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作出处理,请上述建设当事人(含建设人、使用人或其他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机关(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岳洲路33号二楼(岳洲社区居委会对门);联系人:林工;电话:020-85285655)认领该建筑物,依法行使陈述、申辩的权利,并配合开展后续调查。
公告期满无人认领该建筑物权属或未主张相关权利的,上述建(构)筑物视为无主违规建(构)筑物,本机关将依法进行行政强制处理。
特此公告。
欧宝娱乐官网五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22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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