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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黄葵葵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6-07-06 10:42:36 信息来源: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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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拟确认黄葵葵为见义勇为人员。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广州市天河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0-8312096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3号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邮编:510000。

  广州市天河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

  附件:

黄葵葵见义勇为主要事迹和表现

  2026年5月21日16时50分,广州市天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员黄葵葵在下班休息期间与朋友途经林和中路与紫荆路路口时,听见群众高呼被盗手机,黄葵葵立即协助事主一同追赶该嫌疑人。

  此次处置过程中,嫌疑人激烈反抗,用脚猛踹黄葵葵臀部和腰腹部。黄葵葵强忍剧痛,拼尽全力将灰衣男子制服,同时主动配合民警履职,彰显强烈的责任担当。天河区委政法委联合天河区见义勇为各成员单位召开见义勇为评审工作会议,会议一致认为黄葵葵的行为符合《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2025年修订)第十一条第(二)项和《广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六条第(一)项。其行为属于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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