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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决定书

发表时间:2026-07-16 10:35:55 信息来源: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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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广州市天河区天河海满餐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2440101L415494067),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30、232号L4层4房,所持证件为《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证件编号:(粤)水野经字(2021JA)0738号,证件有效期限至2023年9月8号。前期已向上述企业发布《关于拟注销〈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告知书》,明确告知其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和期限。现公示期限已届满,该企业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亦未申请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上述企业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符合法定情形,予以注销。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粤)水野经字(2021JA)0738号《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正、副本正式作废。广州市天河区天河海满餐饮店自即日起不再具备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法定资质,不得再以该许可证名义开展任何水生野生动物收购、加工、销售等相关经营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相关责任主体自行承担。

  如对本注销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欧宝娱乐官网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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